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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公告〔2021〕3号
2021-03-22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公告〔 2021 〕 3 号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41 号公布,第 50 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1 年 3月22日

附件:

  •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 政策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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